欧亚经济委员会于2020年6月26日发布公告,即日起欧亚经济联盟对转基因产品实行强制标签的要求正式生效。此前,2017年12月1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通过的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食品标签技术法规》修订案于2018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但设定了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该修订案规定,自2020年6月26日起,使用转基因生物或通过转基因生物技术获得的食品,需在欧亚经济联盟统一产品流通标识码旁,以同样的形状及大小添加“GMO”标签。此外,若食品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未使用转基因生物,且产品中转基因成分含量不超过0.9%(此类转基因成分被认为是偶然添加或无法通过技术消除),则此类产品不被视作转基因食品,无需对其进行GMO标签。(来源:欧亚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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