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温岭市太平联华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服务部负责人来到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兽用生物制品除外)。与以往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程序不同的是,申请人仅填写了一份承诺书,并通过“浙里办”APP移动端上传申请材料,不到半小时就领到了《兽药经营许可证》。
这是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后,温岭市办理的首张“实行告知承诺”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浙江省农业农村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试行)》,规定自2021年1月15日起,对11个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可选择“一般程序”办理,也可选择“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选择“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申请人只需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能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行政审批部门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实现“即审即办”,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转发0评论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