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灵川县农业农村局在漓江(大圩段)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成功投放乌原鲤鱼苗共计3000尾。此次活动旨在通过科学放流,恢复和丰富漓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进一步优化水域生态环境。
本次放流活动紧密结合漓江生态修复需求,所选乌原鲤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所有苗种均来自规范的人工繁育体系,体质健壮、种质优良。此次放流将有效补充漓江鱼类资源,促进水生生物群落结构优化,增强水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
放流现场,工作人员与当地群众携手将一尾尾鲜活的鱼苗缓缓放入江中。参与者纷纷表示,将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拒绝非法捕捞,主动参与漓江生态保护。灵川县农业农村局后续将加强放流水域的巡查管护,确保放流成效;同时持续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营造“保护水生生物、守护漓江生态”的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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