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广大普通农户的前途指明了方向。由此土地托管或者叫农业生产托管这一新型农业经济模式应运而生。
农业生产托管概念
农业生产托管,狭义上是指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管、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的农业经营方式。广义是在耕、种、管、收的基础上,延长上、下游产业链进行全面系统的社会化服务。
农业生产托管的优势
土地流转虽然是快速集中土地的办法,但是由于存在土地流转费用,再叠加粮食生产费用后,即使生产力水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也无法与国际市场粮价接轨,因此只适合高效的经济作物;土地入股只有在农户与托管组织强互信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虽然暂时的通过保底分红的方式,可以快速启动,但是对于粮食生产长远来说,在总收入没有增加的前提下,经营组织会分掉农户一部分利益,因此只适合高效的经济作物。而当前的农业生产托管,不存在土地流转成本,粮食生产所有的收入归小农户,且在托管组织与农户弱互信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所以说农业生产托管是当前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最有效途径。
当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农业劳动力呈现出老龄化、兼业化趋势,有的地区还出现了农业劳动力短缺。农业生产托管,简单的理解就是“你的地,我来种,少收费,多收益”。农业生产托管实行集中连片统一管理,推进农业机械化规模种植和经营,降低生产作业的成本,最大限度地提升农业和农户的效益。这种模式也解决了部分地区存在的“种不了地”和“种不好地”等问题。农业生产托管有以下几大优势:
1.有利于引领普通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可以通过服务组织的专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等要素导入农业生产,切实解决小农经济经营方式粗放、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
2.有利于促进服务规模经营发展。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通过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形成了既不流转土地经营权,又能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径,满足了一些农户继续从事家庭经营的愿望,同时让农户分享到规模经营的收益。
3.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开展托管服务,服务组织就可以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降低农业物化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农作技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降低生产作业成本;可以采用新品种,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实现农业节本增效。
4.有利于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发展。农业绿色发展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技术装备先进,统防统治、科学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的应用推广能力强,可以有效克服部分农户缺乏科学使用农资、绿色防控病虫害等先进技术的困难,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任务,促进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当前农业生产托管存在的问题
传统的农业生产托管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全程托管:农户向托管方支付一定托管费用后,获得托管方耕、种、管、收等全系列服务。二是劳务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承担,农户只需负责种子、化肥、农药、水电等全部农资投入。三是订单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虽然农业生产托管促进了土地生产的现代化、规模化,但传统农业生产托管在生产实践中仍然暴露出了以下问题:
1.采取了“头疼医脚”的办法:
当前粮食生产存在“大炮打蚊子”的现象(将农资、农机、无人机等11个服务者角色比作大炮,将碎片化的土地比作蚊子),那么可以看到碎片化的土地是制约粮食生产的问题根本。
传统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首先创造一个概念是,为农民种好地,即马上运用新的品种、高端农机、新的肥料、新的技术,是从解决生产力的角度入手进行托管。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大部分服务者环节已经处于饱和,在现有的生产关系条件下,生产力很难再有提升的空间。生产力问题并不是当前粮食生产的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碎片化的土地,造成的规模化的生产无法实现,需要解决土地规模化的问题,所以当前的核心问题是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传统的农业生产托管方式并没有“对症下药”,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是主要问题,而大家是从生产力方面入手解决问题。因此,首先第一步先解决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第二步再提升生产力水平。
2.重资产运行:传统的托管模式是从服务者角色入手,就需要重资产运行。购买高端农机、选育新品种,制种、示范、宣传、营销、更新无人机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托管的规模局限于托管主体的资金量。
传统的托管模式生存的前提是服务。要想提供好的服务,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3.冒风险:由于介入了新品种、新技术,创造增产的概念,而当前存在信任危机,农民要求包产,不包产拿不到地,包产则存在亏损风险,因为粮食生产自然风险太大;由于农资、农机等11个服务者角色中,大部分环节处于饱和状态,在饱和的环节中又投入更多的资金,更加剧了“大炮打蚊子”的现象,竞争的加剧,造成托管主体的投入成本难收回,面临亏损的风险。
4.商业化程度低:以农机为抓手的托管主体,其他人员很少也很难参与进去,整合资源的能力有限,造成各个环节无法快速降低,所以很难从托管中获利。
5.不接地气,进不了地:一些大型企业主导的托管,缺乏对接一线农村有效的办法,与农民建立不起信任的管道,很难落实到一线农村。
大型企业主导的托管,由于有大量的管理人员参与,管理成本大大提高,另外投入了大型机械,资金成本也大大提高,传递到一线农村的托管,种植成本不仅仅没有降低,反而有所提高,降低了农民对农业生产托管的接受程度。
6.可持续性差、可扩展性差:服务范围的扩大,受到服务能力的制约,同时,服务者要承担多个环节的风险,限制了快速扩展。很难实现整村、整县托管。
作者: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高梁研究所邵林生、郝红伟、李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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