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笔者从全市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推进会了解到,到今年年底,宁波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年家庭人均收入9000元以下情况、集体经济薄弱村“三个清零”,力争高水平全面小康“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宁波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32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797元,增长4.3%;去年,宁波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由上年的1.79下降为1.77,连续16年缩小,可以说,宁波的全面小康“成色”十足。
不过,平均数掩盖下的结构性问题是否同样得到解决?本月,我市专门出台《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实施方案》,聚焦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小康、高质量“两不愁三保障”和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这三大任务,努力答好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压轴题”。
关于低收入农户方面,宁波要让低收入农户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较好保障;力争今年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要保持在10%以上,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9000元以下情况;C级D级危房要全面清零,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关于村级集体经济方面,今年我市要努力实现70%以上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00万元以上,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3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力争经营性收入低于15万元的行政村数量减少50%。
其中,我市已启动实施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着眼补基本、补意外和低门槛、广覆盖的要求,扩大保险赔付面和提高赔付率,力争有效减轻低收入农户因病支出个人负担较重的困难、有效缓解因意外伤害身故致残导致的家庭困难、有效兜底因各种情况导致收入降低到9000元“托底线”的农户。
与此同时,我市在原有农指员派出单位帮扶结对制度基础上,挑选了8个重点镇乡,将帮扶同一区域的几家单位进行组合,形成8个帮扶团组并明确组长单位,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叠加效应,扩大结对帮扶成果;严格执行由乡镇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担任结对干部的规定,确保“村村有部门、户户有干部、月月有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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