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得农村的很多土地都撂荒了,没人种了,导致资源的严重浪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支持农民将土地进行流转,或者是进行土地托管及土地入股,那么这三种形式有什么区别呢?对农民来说,哪种情况最合适?
首先来看看三种方式的区别:土地流转是指农户将自己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也就是说土地承包权还是农户自己的,只是把使用权转让给别人。说白了就是把地租给别人使用。土地托管是指农户把自己的土地托付给有管理能力的个体或组织进行管理,这里面又分两个方面,一是全托,就是农户给管理方一定的费用,庄稼的耕播管收等环节全部由托管方进行管理,自己只负责卖庄稼,甚至卖也由托管方负责的自己只负责最后收钱就行了;二是半托,就是农户自己购买农资,托管方负责机械作业环节。土地入股实际上就是农户把自己的土地做为资本或叫股权加入到合作社或者其它经济组织,由合作社或其它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土地,自己可以为土地经营出谋划策,最后根据自己的土地所占股份的比例按股分红。
哪种方式适合自己:小编认为,做为农民来说土地流转最稳当也最轻心,土地流转后,效益高低与自己无关,自己收益是稳定的。但如果没有人来流转土地的话,土地入股是第二个选择,因为合作社或其它经济组织把地整合起来后,会想方设法提高经济效益,农民也可以放心地外出打工或专心从事自己的营生。土地托管相对来说因为缺少过程的监督,可能会出现效益不高的状况,但如果遇到信誉好的服务公司或组织也还是可行的。
从土地承接方的角度来讲,土地托管是最佳选择,因为这种方式承接方是旱涝保收的,他们收取的是服务费,只要提供服务了,不管收成结果如何,他们的服务费是少不了的。其次就是土地入股,这种方式好处是风险共担,如果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减收或绝收,是可以少分红甚至不分红的。土地流转就不一样了,如果遇到大的自然灾害,风险只能由承包方自己承担,地租你是必须拿的。
但是要说哪个更赚钱?我想整个在流转的时候,应该有一些制度的安排,比如说现在提倡的土地股份合作,这个地并不是纯粹就给这些大户了,农民给你搞一个股份合作公司,我入股,这样你分红的时候,给我分一点。
另外我想这几个文件出台之后,整个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应该以后应该有很大的增值的空间。比如说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了,还有在基地的流转,这些试点区,这些农民原来基本上农民很难得到多少财产性收入,所以我想一旦这些文件真正落地之后,农民的另一块收入,就是过去这个收入,不到他的收入1%,财产性收入,以后可能会有一个很大的增长空间。
(第一农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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