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那么,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开始时间怎么计算呢?
一、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开始时间怎么计算?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届时作统一变更。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
从上述内容了解到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开始时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
二、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内涵,包括这三项内容!
1、一是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
2、二是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同时要根据时代发展需要,不断强化对土地承包权的物权保护,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不断赋予其更加完善的权能。
3、三是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农村集体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民家庭承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农户承包地要保持稳定,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各地可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基本建设,组织开展互换并地,发展连片种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农户承包地进行农田整理,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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