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水域安全和农机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20】23号)和《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渔船安全和农机安全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杭农执发【2020】10号)的文件要求,近日,余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全区部署二节期间执法检查行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集结精锐力量,突出重点,当好执法的“守门员”。本次行动,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楼红兵带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监督中队、稽查中队、临平中队、塘栖中队、良渚中队、物流中队、瓶窑中队、余杭中队相关执法人员以及区农业农村局农质科、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参与,并联合辖区属地镇街展开行动。对标行动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突出重点区域、环节和品种,加强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执法检查,对近三年来有过不合格产品记录的生产主体,做到当季农产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投入品使用,从源头抓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锻造铁军劲旅,聚焦隐患,当好人民的“安全员”。根据行动指示,排查隐患,严格落实属地执法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安全形势平稳。主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渔船安全、农机安全开展行动。一是对近三年来在风险监测及监督监测中有过不合格记录的主体及产品实施精准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并结合前期“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巡查检查和打击力度。强化检打联动,重拳打击使用禁、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各类捕捞渔船、辅助船和渔船码头、停泊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渔船安全作业、临水作业等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同时,加大对辖区内非法捕捞的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路段(村口)、重点时间的农村道路违法查纠力度,严厉查处重点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各类农机事故发生。
牢记服务宗旨,强化引导,当好监督的“服务员”。监督即是服务,作为执法者,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天职,保障百姓餐桌的安全,为人民服务是宗旨。在执法行动的过程中,能够将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结合起来,能够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提高专项执法行动成效。
本次行动按照行动目标和指示,顺利完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为我区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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