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企业该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

河南王建凯

2022-05-1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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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民# 



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留抵退税政策)
政策内容: 
(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 (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执行期限: 
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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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9913

2022-05-22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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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0621

2022-05-22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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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宏岩

2022-05-2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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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0621

2022-05-21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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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宏岩

2022-05-1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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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9913

2022-05-1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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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2963

2022-05-16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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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心灵去旅行

2022-05-16 08:56

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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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宏岩

2022-05-16 07:25

6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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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凤东

2022-05-16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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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9565

2022-05-16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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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2131

2022-05-16 03:58

学习学习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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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2130

2022-05-16 02:52

学习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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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我最傻

2022-05-16 01:20

好狠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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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庆

2022-05-15 22:27

学习获得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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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7158

2022-05-15 21:38

老师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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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农友1349

2022-05-15 21:14

学习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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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老唐3536

2022-05-15 2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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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6389

2022-05-15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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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1611

2022-05-1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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