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进入第四天,有一项重要议程备受关注,就是审议民法典草案。
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的立法任务。从2015年3月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至今,这部与你我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已经让老百姓盼望了5年。
(一)
5年等待一部“法”,此言不虚。
数字会说话:
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人张业遂介绍,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
10次,42.5万人,102万条。用一句话表达数字热度的背后是:民之所呼,法有所应。
说一个“呼”“应”的细节。草案说明中提到,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编纂工作,对与疫情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对草案做了针对性修改完善。
疫情期间,生活秩序节奏被打乱,家长隔离在外,孩子在家咋办?
草案对此回应,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如果“小明”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小小明”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就要对“小小明”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这样一来,被暂时隔离的“小明”,就不用担心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看了。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评价说:“民法典草案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是一部真正‘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
(二)
“人民”二字重千钧,意义自是不寻常。
首先,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草案,这在新中国历史上还是头一遭。它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而成一部综合性法典,是对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全面总结。
其次,老百姓关注它,只有一个理由,因为每一页里面的每一个字,都以“你”为中心设计,为“你”而书写。
说起民法,按常人的理解:人与人之间不到万不得已要打官司上法庭,不会用到“法”;不打官司,咱不关心。但谁说一定要打官司才会用到“法”呢?
肖胜方代表说,这是一部涵盖了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规则秩序的法律草案。你所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几乎都能在其中找到破解的方案。
举几个例子——
你好好地走在路上,头顶突然被楼上的人抛物砸伤了,找谁说理去?民法典草案告诉你,可以去找物业服务企业,因为物业有责任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你去报警的话,有关机关也应当履行依法及时调查的职责为你查清责任人。
你最近跟媳妇闹矛盾,一言不合就相约“民政局见”,结果快活没几天就后悔不迭?草案早料到有“头脑发热”的离婚群体,去“民政局见”,先让你冷静30天再说。
商家的合同里暗藏“霸王条款”,不满意也只好吃“哑巴亏”?大可不必。草案说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否则如果对方没看到或者没理解条款内容,合同可以不算数。
(三)
有人注意到了,和许多国家的民法典不一样,我国的民法典草案里人格权独立成编。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人格权要独立成编,草案里的“侵权责任编”不足以涵盖吗?
记者向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请教。她说,从表面上看,这只是一种体例编排上的差异;但细细品读就能发现,这意味着我国法律对公民人格利益的充分尊重,将对“人的尊严”的保护,提升到了一个全新高度。
怎么理解?
现实生活中,人格权保护的边界越来越模糊——
随着大数据和新技术的发展,你有没有感到你的隐私受到威胁?AI换脸如何规制安全隐患、保护你的肖像权?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伦理道德风险如何防范?
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既对现在日趋蔓延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做出规定,还把一些刚刚萌芽的新兴领域可能带来的风险消弭于无形。
陈晶莹代表说,我国的民法典草案将人身权利置于财产权利之前作为民事权利之首,体现了“先人后物”的立法精神,以及“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这是我国民法典编纂的一个重大创新。
(四)
不止于此。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
这部民法典草案,全面优化整合此前民法通则、物权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功能,将更好地发挥调节民事关系、维护经济秩序的作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如果说宪法是飘扬在空中的一面旗帜,指引着国家前进,那么民法典就是将国家治理的目标落在了一个个的‘人’身上,在祖国大地上迈出扎实的步伐,对社会生活发挥着实实在在的作用。”
“禁止霸座”“树立优良家风”“敬老爱幼”……草案中许多内容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印记。这就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鲜明特色:立法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民法典草案,不仅解决咱中国老百姓的时代问题,也在用立法的方式向世界传递出我们的民族精神。
而这,也是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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