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环境保护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畜禽区域养殖业的整体规划。对在非禁养区内建场或扩建的,严格按照养殖规划,按照规模大小,分别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规模化养殖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没有取得审批擅自建场、扩建的坚决予以制止。
第二,养殖场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对污染的容纳能力,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养殖污染物资源,把养殖污染物资源化、无害化,形成与当地种植业相结合的生态种养模式。
第三,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绿色高效生态畜禽养殖技术,稳步推进绿色高效生态养殖小区建设,降低饲料消耗,提高饲料转化率,合理配制日粮,降低日粮营养物质的浓度,提高营养物质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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