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不断完善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等多个部门在价格临时补贴、困难群众保障、失业保障扩围等方面不断加码,确保兜住民生底线。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介绍,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核心内容是提标扩围。首先是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2020年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发放。其次是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2020年3月到6月,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初步估算将新增惠及800多万人。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各地实际发放补贴累计达到66亿元。一些有条件的地方还增发了一次性补贴,比如湖北向大约19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了爱心生活物资补贴,有力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在失业保障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介绍,截至3月底,全国向230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3亿元,代缴医疗保险费20亿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亿元,向6.7万名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4.1亿元。
桂桢表示,202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实施这项新政策,将现行的失业保障范围扩展到了全部参保失业人员,由疫情严重地区扩展到了全国。
“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制定了实施细则,有3个省实际发放。下一步,人社部将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各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做好资金测算,调整经办系统,让这项惠民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桂桢说。
转发0评论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