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一目标,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措施落实,近几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平稳态势,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效确保了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安全消费。
一、绿色兴农,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
一是培育壮大“园区”,打造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普陀属于海岛型小农业,现有耕地面积仅有10.21万亩,丰收季节又易受台风气候影响。受客观条件制约,普陀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和特色精致农业,以“精致、优美、生态、高效”为主攻方向,2019年启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建设。目前海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特色产业蓬勃兴起,规模经营步伐加快,品牌建设亮点纷呈,并逐步构建了“佛”字系列农产品品牌。目前我区现代农业园区有省级主导产业功能区1个、省级农业精品园2个、区级农业精品园10个,共创建11个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展茅和桃花两个省级农业特色强镇。
二是治理污染源头,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减少土壤污染,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应用,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开展“肥药两制”改革,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倡导农药、肥料减量使用,2019年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0.31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0.6万吨,农药减量技术应用面积0.2万亩,农药使用减量1.14吨,全区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5%;开展整治田园专项行动。做好田园废弃投入品回收收工作,重点整治田间地头、沟渠的农业废弃物,有效改观脏乱差环境。截至2020年9月底,已回收废弃农膜7.2995吨,回收费用14598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到2019年底,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设施比例达100%,规模养殖场整治达标率100%。
三是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战略,提高优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研究制定奖补政策,鼓励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目前全区共认证农产品29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对认证后的“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奖励性补贴共75万元。加强证后监管,重点对获证产品开展质量和标志使用监督抽查,近几年“三品一标”农产品检测合格率100%。加大优质农产品品牌营销力度,开展“十个十”工程建设,完成十大农副产品名录,在“520幸福街”普陀特色农副产品专营店进行展示宣传,推广“普陀禅农”品牌影响力,以产品创品牌,以品牌促发展,实现优质安全农产品提质增效。
二、三管齐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提升基层农产品检测能力。发挥基层快速检测作用,全区5个快速检测室配有专门的检测人员,对公众提供免费检测工作,并将结果信息及时上传,今年以来共检测农产品1800批次,合格率99.9%。强化定量检测工作,制定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实现规模农业生产主体全覆盖,今年以来省、市、区农产品定量抽检165批次,合格率99.3%,同时做好不合格农产品的处置工作,对在定量抽检中检出不合格的生产者,按相应规定已进行处置,并将其作为重点监测对象进行跟踪监测。
二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效果。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印制告知书2000余份,并在全区各主要农产品生产、销售场所张贴,倒逼农产品生产者上市销售农产品如实开证;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农业生产主体信用评价系统,实现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消费全程可追溯,今年以来各生产主体开具农产品合格证2.2万张;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监管部门定期将不合格农产品信息互相反馈,便于发现问题后及时追溯和查处,减少交叉,形成合力,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有效监管农产品生产全程。在前期种养环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种养殖环节农产品安全。今年以来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4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查处问题7起,立案3起。在后期销售流通环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单位的监督指导工作,开展冷冻冷藏食品、非洲猪瘟、生猪产品、豆芽等重点食用农产品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4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663家,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3起。
三、加强保障,强化农产品质量要素支撑。
一是加强农产品监管队伍建设。出台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规定,涉农镇、街道明确配置1名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今年组织参加基层农产品监管知识培训班和智慧监管APP建设等,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完善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在农资监管源头治理的基础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提高在农产品安全领域的执法力度。今年我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完成,执法人员基本落实到位,执法力量得到有力加强,同时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今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主体40余家次,抽检农业投入品50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起。
二是加强农产品监管工作经费保障。区财政每年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30万,支持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今年以来农产品、农业投入品抽检经费已支出20万元,同时向各镇、街道拨付农产品检测经费5万,全力保障基层农产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宣传。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农产品宣传册(品)3000余份,广泛开展农产品科普宣传,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生产主体培训,今年已培训7场次132人次,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组织监管人员参加农产品监管专题培训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法律法规学习等,增强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做到依法监管,守好农产品监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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