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至16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专家组对赤峰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扩项)现场评审。
本次扩项覆盖种植业产品、畜禽水产品、饲料和动物尿液4大类别。其中种植业产品参数15项、畜禽水产品参数36项、饲料参数5项、动物尿液参数8项。此次资质认定扩项工作成果显著,共新增64项检测能力,涉及14个检验检测标准,重点拓展了质谱仪分析多项目等关键检测类别,进一步丰富了中心检测技术手段。

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21号公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细则100条》等相关要求,通过参观实验室、现场实验考核、查阅相关技术文件和原始记录、召开座谈等,对中心人员、场所环境、仪器设备设施、质量管理体系等开展全面评审。

评审组对中心在此次评审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人员能力、仪器设备及实验环境均符合扩项相关要求,准予通过现场评审。同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本次扩项工作,我中心紧紧围绕农牧业产业发展需求与民生关切,实现检测能力的持续性拓展与深化。至此,我中心已在农食领域连续9年保持资质认定扩项“不间断推进”,检验检测资质范围全面扩容至6大类、243项,检测能力已覆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饲料质量安全核心领域。这为实施农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切实履行新时代质量安全监测职责,以及服务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技术基础。
我中心始终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对标2023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于2025年初完成体系文件全面改版,并历经多次修订完善。修订后的体系文件为实现检测流程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多年来,中心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并一次性通过。
在近一年的扩项准备过程中,中心组织技术骨干深入研究相关标准,严格开展方法验证,确保每一项新增参数具备可靠性与重复性。中心建立“检测人员自检-内审员复检-检测室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终审”的四级审核机制,严守数据真实性、原始性、规范性底线,对扩项验证材料进行多轮核查和反复打磨,确保提交的技术材料和原始记录等完整规范,经得起检验,为评审通过夯实质量基础。
下一步,中心将以此次扩项现场评审为契机,持续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优化完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市级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优势,以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者”为己任,立足检验检测职能,围绕服务政府监管和企业发展需求,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筑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科学技术支撑,为实现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再添新动能。
来源:赤峰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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