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效,8月2日,云南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考核验收评审会召开。
会议听取了中山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三所培育机构项目执行情况汇报。项目验收组重点围绕“4个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培育机构进行质询考核和台账资料查验。验收组认为,三所培育机构在2023年“头雁”项目培育工作中,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按照“4个一”培育模式要求,创新培育方式方法,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在引导“头雁”学员联农带农,推动“头雁”抱团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突出成效,获得学员高度认可,较好完成了2023年度培育任务。省“头雁”项目办公室对持续做好“头雁”学员长效跟踪帮扶等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根据2024年度“头雁”项目培育机构公开招投标遴选结果,中山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三所高校将继续作为2024年度“头雁”项目培育机构,承担800名“头雁”学员培育任务。省“头雁”项目办公室对培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与三所培育机构就2024年项目合同签订、开班计划、课程设置、学员遴选等方面进行充分交流,共同推进“头雁”项目实施。
省农业农村厅宣传与人才工作处领导、省“头雁”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2023年“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拟稿人:穆显瑶 摄影:杨春云 审核人:付晴岚)
来源: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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