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药市场的规范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效益、农民增收、人畜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5年以来,兴宁区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从许可审批、日常巡查、规范台账、废弃物回收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对农药的监管。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现场审核并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144本,其中2025年21本;派出农药巡查人员156人次,开展农药经营门店及仓库检查78家次,未发现安全隐患;指导农药经营店纳入广西农药数字监管平台116家,纳入监管率88.55%;督促经营者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全年累计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5.96吨,回收率达85.38%,处理农药包装废物5.13吨,处置率86.07%,有效减少田间地头随意丢弃现象。
下一步,兴宁区将持续加强农药监管,推动兴宁区农药市场秩序的有效运营,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和增加食品安全的前端管理。

来源: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黄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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