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稳产保供政策一览 —
最近,为切实帮助畜牧饲料企业及养殖户度过难关,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不少政策,今天,小编帮您系统梳理了一遍,一起来看看吧!
物流疏通政策
2月4日
农业农村部:各地不得以防疫为由,违规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车辆、饲料运输车辆和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关闭屠宰场,不得封村断路,支持企业尽早复工。
2月12日
国务院:畅通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通道,不得拦截蔬菜种苗、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种苗、饲料、化肥等农资运输车辆。对承运的企业和车主,地方财政可适当给予补助。促进农产品流通销售。
2月15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原料及产品、畜禽水产品运输车辆。对一些县、乡、村封村封路、一概劝返等不恰当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
加强活禽交易市场分类管理
2月12日,国务院:对正常开放的,明确开办者和销售者责任,完善经营设施条件,加强监管排查,严格落实按时清洗消毒、定期休市、过夜零存栏等管理措施。
对因防范疫情暂停交易的,通过集中屠宰、产销对接等方式,建立“点对点”活禽销售通道,帮助养殖场户解决活禽屠宰上市问题。
对有条件和已实行永久性关闭的,统筹谋划禽肉、猪牛羊肉及其他“菜篮子”产品供应,加强产销对接,提升产业链质量,完善配送体系,推行冰鲜和冷冻肉类上市,保障居民消费。
金融支持
2月12日
国务院:加快信贷支持政策落地。要及时将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相关的饲料、种畜禽及种子(苗)、屠宰、奶业、“菜篮子”产品等骨干生产企业纳入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严格名单制管理,组织开展银企对接,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将专项再贷款和贴息资金尽快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2月14日
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减免农业信贷担保相关费用,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公司对全国省级农担公司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用,地方要结合实际参照出台对政策性信贷担保业务担保费用的减免措施,降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向疫情重点地区倾斜,在测算分配时向湖北省等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倾斜。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中央与地方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2月15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各地要协调帮助饲料、养殖、屠宰加工和水产品加工等骨干企业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将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落实到位,争取享受税收减免等政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实施“五险一金”费用缓缴和阶段性减免。
2月18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对重点地区损失较大的家禽养殖场户给予延长还贷期限等支持,推动屠宰企业与养殖场户对接,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将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500头以上,增加冻猪肉国家收储。
推进畜牧业机械化发展
2月17日,农业农村部印发意见:统筹设施装备和畜牧业协调发展,着力推进主要畜种养殖、重点生产环节、规模养殖场(户)的机械化。意见要求,到2025年,力争畜牧业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以上。其中,奶牛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生猪、蛋鸡、肉鸡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50%以上,大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加快畜牧饲料企业复工
2月12日
国务院: 加快养殖行业上下游企业复产。加大玉米等储备粮投放,加快豆粕等生产企业开工。将饲料、种畜禽、兽药、畜产品包装材料等生产企业列入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加快复工复产。不得关闭正常经营的屠宰场,支持合法合规的屠宰场尽快复工。
2月15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除武汉等疫情严重的城市外,各地都要允许饲料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复工,不得设置审查核准等限制条件。优先保障相关企业的人员防护物资需求和水、电、气等供应。优先安排相关企业用工返程返岗,地方政府统一组织的返岗包车纳入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建立饲料原料供需调度机制,强化供需产销对接,增加政策性玉米投放供应,适时调配投放库存稻谷、小麦等替代原料,加快豆粕等上游原料生产企业开工。
促进畜禽水产品产销对接
2月1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印发:要促进畜禽水产品产销衔接。加强畜禽水产品产销调度分析,建立产销衔接平台,收集发布产销信息,引导及时精准对接,解决产品“卖不出”和“买不到”的问题。重点解决贫困地区特色养殖产品销路问题,确保贫困群众的养殖产品有销路、卖得出。
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2月17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养殖场户和专业无害化处理场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健全完善以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的处理体系,逐步提高专业无害化处理覆盖率,提高处理能力和开工率。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统筹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保障力度,资金切块下达,包干使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合理细化确定本省(区、市)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要强化省级财政的统筹作用,对落实和推动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确有困难的县市,可降低或取消县市财政承担比例。各地要严格按照确定的补助标准足额安排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减轻无害化处理企业资金压力。
新冠肺炎防控
在农业农村部指导下,中国农村杂志社编辑出版了《农民文摘·农村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刊》,免费发送到全国近60万个行政村,用以指导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优化农业行政审批服务
农业农村部:在许可证照续展方面,明确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书到期但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续展申请的,可延期提交;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书到期但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续展申请材料(包括样品)或完成续展登记的,由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续展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样品)合格承诺书,经农业农村部审查后公告允许延长相关登记证的有效期限。
在简化审批手续方面,换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审批事项申请,可临时免除现场检查、抽样和复核检验等程序;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可临时免除样品复核检验程序;从国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的省级书面审核意见可后期补交。
在优化审批流程方面,境外贸易商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的,将通过召开网上专家评审会的方式及时办理;兽医兽药类行政许可事项,将根据电子材料和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时作出审批决定;对来自湖北省等重点疫区的种子种苗、种畜禽进出口申请,将根据电子材料及时作出审批决定;对兽用消毒剂类产品批准文号申请实行优先审批,即报即办,以满足畜禽养殖场防疫急需。(中国乡村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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