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友2417
2018-12-26 03:24
稳定社会发展,为乡村振兴创造了良好环境。
村里村外
村(居)民委员会任期拟由3年改为5年
12月23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国务院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拟定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保持一致。
个人简介
1971至1975小学1976至1977初中1978至1979平顺中学1980至1984牵村会计1985至1996平顺县战备渠水泥厂保管员1998至2016在外经商2018为虹梯关乡克老峻村村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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